根据有关要求,现将东营市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2.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统筹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重要流域、区域及重要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
4.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保护、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5.负责指导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
6.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污泥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
7.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
8.负责指导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东营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举报监督电话渠道举报生态环境问题,纳入东营市市级服务监督事项管理。
打印
关闭
